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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即将春季开学,学校将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城乡道路及校园内骑行电动车(含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助力车等),都必须正确佩戴头盔,做到“上路戴头盔,不戴头盔不上路”

二、自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及驻校人员骑行电动车时,均需正确佩戴头盔,不佩戴头盔者不得进出校门。学校将加大督查佩戴头盔的力度,对违反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对所在单位(部门)限制申报文明单位,对参评文明个人的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三、校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超过限速标准30km/h以上,系统自动抓拍,记录违章一次。1、超速一次:管理系统将超速车辆信息投屏警告。2、超速两次:将通报至本人及所在单位,对其加强批评教育。3、超速三次: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在黄河科技学院平安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内交通违章行为曝光台》公布警示。4、超速四次:进入限制入校“黑名单”。黑名单车辆进校时,停车管理系统不再自动抬杆放行,限制入校。教职工机动车辆本年内进入限制入校名单的,将取消个人“文明教工”“先进个人”等推荐评选资格。

四、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文明驾驶,避让行人,做到安全出行,不超速、不超载,驾车乘车系好安全带等。驾驶各种车辆,需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五、若违反交通法规,将接受公安机关和学校等相关方面的严肃处理。请各单位(部门)将上述要求立即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员工,并要求自觉遵照执行。


 

黄河科技学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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