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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春季开学以来,社会面安全生产、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根据上级政府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学校结合重点任务和春季火灾防控形势,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

2、严禁电动车进楼、飞线充电。电动车应到集中充电车棚、充电桩充电,禁止一排多插。严禁超标、改装、加装电动车和摩托车进入校园。

3、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废品等,要时刻保持安全出口畅通,各楼周边要保证消防车能够通行,便于随时疏散人群。

4、确保技防设施在位完好。凡安装有视频监控、防盗报警、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的单位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对警情要迅速追踪调查并及时处置。

5、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在位完好情况。教职工、学生骨干应当会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扑初起火、会组织疏散人员、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6、各教学单位、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宿舍日常防火巡查,重点是宿舍内抽烟、动用明火(卡式炉、酒精炉、液化气罐等)、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具有火灾隐患的行为。

7、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自习室、学习区等日常防火巡查,控制高峰时段区域人数,纠察使用台灯、手机充电器长时间不拔,离开座位不断电等行为。

8、后勤集团、建设指挥部、纳米功能材料研究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各安全生产领域和环节的管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勤集团加强各类用电、给水、供暖、锅炉、通风、仓库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加强室内外消防水管网系统、充电车棚、充电桩巡检维护,加强餐饮商业服务场所日常巡查,加强共享电单车规范运营监管,确保供电、供水、供暖、经营、生产安全。

9、校产管理处、教务科研处、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规范实验流程,评估实验风险,建立动态台账,闭环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有序开展教学科研。

10、建设指挥部要对校内施工单位的临时房、工棚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流动人员监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务工人员及时离校;临时工程建筑物尽快拆除。

11、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楼宇的门窗、平台、屋顶、楼梯间等开展一次拉网过筛式的专项检查,确保防盗窗、限位器、护栏、防护网、防坠网、防护盖、锁具等物理防护设施在位有效,符合消防、治安管理要求。

12、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要按照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有关手续,明确活动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活动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报请学校同意后,在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分别备案。

13、保卫处要加强校内公共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和学校周边的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发现火情立即组织力量先期处置,并做好报告、请示工作。

14、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行政值班报告制度,加强人员在岗在位管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到场处置。

15、各单位因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黄河科技学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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