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含创业园区)及来访人员:
开展校园交通秩序和消防环境综合治理是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随着校园非机动车增多,为保持校园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保障师生安全顺利出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特对校园重点区域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和专项治理做如下规定。
重点治理区域一:西门老1号楼前通道↓

重点治理区域二:南一门周边↓


重点治理区域三:新田径场南出入口↓

重点治理区域四:信息大楼周边↓


重点治理区域五:文化广场路口↓

重点治理区域六:行政楼东北角↓

重点治理区域七:西南商业街路口↓


重点治理区域八:雁鸣餐厅门前↓

重点治理区域九:老10号宿舍楼周边↓

可停位置1:老10号宿舍楼东侧台阶上可有序停放3排非机动车。

禁停区域:主干道禁止停放非机动车(台阶下禁止停放)。
可停位置2:老10号宿舍楼前道路两侧可有序停放2排非机动车。
禁停区域:主干道至老10号宿舍楼出入口处禁止停放非机动车
治理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加强宣传。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所属人员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院政〔2024〕211 号)要求和本次通知精神。加强文明停放车辆教育,告知全员熟悉非机动车周边可以停放区域和禁止停放区域,定点有序停放不要违章停放。开展普法教育,安全育人,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规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意健身锻炼,校园生活能步行的,尽量不骑行。
2.文明停放 保障通行。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自觉遵守《黄河科技学院校园非机动车安全文明停放十项规定》,当发现可停车位置已经饱和,无法停车时,应自觉到其他可停放区域停车。任何人不得无视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不得随意停车,不得在主干道路面、道路交叉口、消防通道出口、门厅走廊区域任性停车,违者将对车辆拖移,接受调查和处理。对学生违纪纳入日常操行考核评定,影响评优评先。对于教职工和单位(含家属、从业人员、临时来访人员)违纪纳入其文明个人和单位考核,实施处罚。
3.共享共治 共筑平安。保卫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重点区域周边交通秩序、消防环境综合治理。高峰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协同相关单位安排志愿者力量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各单位重视所属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和交通秩序治理,组织志愿者做好门前治理“三包”,确保本单位区域车辆停放文明有序,消除安全隐患,共建共享和谐文明平安校园。
发现交通安全隐患请及时反馈学校保卫处(电话:0371-88856110)。
黄河科技学院保卫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