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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南一门周边区域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开展校园交通秩序和消防环境综合治理是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我校南一门邻近地铁口,校门内侧的南北主干道、东西主干道出行车辆多,交通压力大,校门周边又毗邻商业街、学生宿舍区、体育训练馆、充电车棚等建筑设施,这里非机动车多,停车空间有限。为保持校门、校园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保障师生安全顺利出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特对学校南一门周边区域的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和专项治理做如下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南一门周边可以停放电动二轮车等非机动车的位置区域
位置1: 新区17号、18号学生宿舍楼南侧围墙处可停放一排车辆。必须在规划车位线内停放,线外禁止停放。
位置2: 南一门西侧商业街的台阶上可停放。该台阶一直往西至青年教师公寓东侧的区域台阶上均可停放;道路主干道上禁止停车。
位置3: 南一门北侧主干道东西两侧(人行道)台阶上可停放;台阶下的道路禁止停车。
位置4: (南一门东北角)体育训练馆北侧道路的(人行道)台阶上可停放;台阶下的道路禁止停车。
位置5: (南一门东北角)体育训练馆与铁栅栏围墙之间的区域可停放;台阶下的 道路禁止停车。
位置6: (南一门东北角)体育训练馆南侧道路区域可停放。
位置7: 新区12号、14号学生宿舍楼之间的主干道南北两侧(人行道)台阶上可停放。
备用位置8(遇周末和节假日等高峰期) 新区13号、15号、17号学生宿舍楼西侧的主干道东西两侧(人行道)台阶上可停放。
备用位置9(遇周末和节假日等高峰期) 圆形体育馆和艺体学部办公楼之间东西方向的道路上。
备用位置10(遇周末和节假日等高峰期) 圆形体育馆西门广场。
二、南一门周边禁止停放电动二轮车等非机动车的位置区域
1.南一门北侧南北方向校园主干道;
2.南一门西侧(商业街)东西方向校园主干道;
3.体育训练馆北侧的校园主干道;
4.消防通道出口(新区18号学生宿舍楼东南角消防通道出口;新区17号和18号学生宿舍楼之间的出入口;新区16号和18号学生宿舍楼之间的出入口;新区14号和16号学生宿舍楼之间的出入口;新区13号和14号学生宿舍楼之间的出入口);
5.充电车棚出入口;
6.南一门门口和门楼附近处;
7.因南一门周边区域的停车空间十分有限,共享电动车不能在上述“可以停放位置的位置1、2、3、4、5、6投放。
三、治理工作基本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告知全员熟悉南一门周边可以停放区域和禁止停放区域,不要违章停放。
2.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请自觉遵守《黄河科技学院校园非机动车安全文明停放十项规定》。
3.当发现可停车位置已经饱和,无法停车时,应自觉到其他可停放区域停车,不得加塞、堵路和占道。
4.任何人不得无视交通和消防安全法规,不得随意停车,不得在主干道路面、道路交叉口、消防通道出口处任性停车。违者将对车辆拖移,接受调查和处理。对学生违纪纳入日常操行考核评定。对于教职工和单位(含家属、从业人员、临时来访人员)违纪纳入其文明个人和单位考核,实施处罚。
5.请各单位(部门)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南一门周边地区的后勤集团、艺体学部、商学部等有关单位(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其居住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特别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礼让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规章,共建共享安全文明校园。
6.保卫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南一门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消防环境综合治理。高峰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保卫处协同后勤、学工和教学单位安排志愿者力量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7.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意健身锻炼,校园生活能步行的,尽量不骑行。

附件:可以停放和禁止停放非机动车的位置区域图示

 

 

黄河科技学院校长办公室      
黄河科技学院保卫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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