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24小时服务电话

南区(西院):88856110

南区(东院):88857110

北校区:88858110  88859112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机构设置

保卫处是在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负责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和综治维稳的行政职能部门,属行政工作部,与党委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保卫处下设治安科、政保科、消防科、北区保卫科、视频监控中心,现有专职保卫干部、聘用保安公司安保服务、各楼宇值班员和各单位安全管理员等专兼职安全稳定工作队伍,机构设置健全。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指示精神,依法、依规、依纪、依责开展安全稳定工作。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严格管理维护稳定数据信息,做好重点关注人员动态摸排和台账管理;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定期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掌握本校社情、政情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学校的渗透;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政治审查工作。

(三)以“三零创建”为目标,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建立健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检查指导各二级单位落实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群防群治。落实校园110(监控指挥中心)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和接处警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校园突发案事件。加强校门秩序管理,开展昼夜巡逻检查。预防和配合公安、司法、检查、法院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校园周边联防联控,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

(四)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依法依规管理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行摩托车,纠察治理超载、超速、违规停车、行车,违规改装、加装、超标车辆。健全校园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保持测速抓拍系统正常运行。配合交管部门调解处理校园交通事故。

(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监督、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日常消防管理,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严格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保持消防器材设施在位完好。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校规校纪教育等,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在节假日、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安全主题活动。

(七)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管理、教职工住宅小区户口协助办理,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协助办理;依法对重点人群、外籍师生、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员等实施管理。

(八)促进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四位一体”融合发展,创新安全稳定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稳定防控体系。

(九)做好首长、贵宾来校的安全警卫工作和校内大型活动(会议、比赛、考试、演出、报告会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园紧急求助报警电话

京广路派出所:0371-86250807

十八里河派出所:0371-55679363


保卫处(校园110)报警电话

0371-88856110(南校区西院)

0371-88857110(南校区东院)

0371-88858110(北校区)

 




保卫处电话:(0371)88856110  88857110  8885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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