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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南校区“僵尸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来源:     阅读次数:

南校区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盘活校园公共停车资源,消除消防安全、通行安全隐患,营造整洁、有序、畅通的校园环境,根据《黄河科技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黄河科技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南校区实际,学校将开展校园“僵尸车”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南校区全域公共区域,包含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操场、道路两侧、停车棚(含充电区域)、绿化带周边以及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禁停区域的车辆。

二、清理对象

本次清理的“僵尸车”,指长期停放(30天以上)、无人使用、无人打理、占用校园公共资源的各类车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长期停放、车身积尘厚重、锈蚀破损、明显闲置废弃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

(二)损坏严重、缺失配件、无法正常行驶,长期搁置无人处置的各类非机动车;

(三)长期占用校园停车位、停车区域,无人认领、长期闲置的机动车辆(含临近报废“以车代库”的机动车辆);

(四)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或交通主干道,影响校园秩序与安全的各类车辆。

三、清理时间及方式

(一)自行清理认领阶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车主请自行核查、处置自有车辆。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务必擦拭清理、检修完好,移至校园指定停车区域规范有序停放;废弃、不再使用的车辆,由车主自行清运出校园或报废处理。

(二)张贴提示阶段

10月30日至11月15日,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对南校区“僵尸车”进行初步排查并张贴温馨提示(标签文字内容:“温馨提示:为规范校园停车秩序、避免误清理,如您的车辆正在使用,请主动揭去此标签,并在11月15日前存放到指定停车区域。”)。

(三)集中统一清理阶段

公告期满后,学校保卫处和后勤服务部将开展全域排查清理。对逾期未自行处置、无车主认领、仍违规停放的“僵尸车”,将统一集中拖移、登记封存,集中停放至校园指定存放区域。

四、相关说明

(一)集中封存的车辆,车主可在集中清理后1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车辆权属证明,前往保卫处核实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车辆统一处置。

(二)所有进入学校停放的车辆,须遵守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规范停放、有序摆放,不占用校园公共资源,严禁长期闲置、占道停放、堵塞消防通道。

(三)请全体师生员工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公告。

行政工作部保卫处联系电话:0371-88856110

后勤服务部联系电话:0371-88859800


行政工作部保卫处 后勤服务部   

2026年10月20日        



统筹 | 张光辉

三审 | 吴晓阳

复审 | 杨洋

初审 | 陈道喜


保卫处电话:(0371)88856110  88857110  8885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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