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校园交通机动车辆超速认定
及违规处理办法
为加强对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车辆安全行驶、道路畅通,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校园交通机动车辆超速认定及违规处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辆超速认定
1、时速限制:校园区域的机动车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2、超速认定:机动车在校内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准30km/h(不含)以上,系统自动抓拍,记录一般违章一次;超过限速标准50%(45km/h)以上的,系统自动抓拍,认定为严重违章。
3、限制入校名单: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其一般违章记录达四次或一次严重违章的,系统自动将该车辆信息纳入限制入校名单(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二、超速机动车辆处理
(一)警告等级
1、超速一次:校东门南侧电子屏显示“绿色提醒”。管理系统将超速车辆信息投屏告知。
2、超速两次:校东门南侧电子屏显示“黄色警告”。超速信息将通报至本人及本人所在单位,对其加强安全教育。
3、超速三次:校东门南侧电子屏显示“红色警告”。超速信息将在学校保卫处网站“曝光台”、黄河科技学院平安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内交通违章行为曝光台》等平台公布警示。
4、超速四次:进入限制入校名单(黑名单)。黑名单车辆进校时,停车管理系统不再自动抬杆放行,限制入校。如车辆在校内出校时,取消免费停车福利,停车管理系统将按照临时车辆收费,且出校后限制入校。
(二)解除限制
1、教职工机动车辆(含登记授权的年费车辆):
在本年度内,因校园交通违章被纳入限制进校名单的,由本人写出书面保证,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报校长审批后,到保卫处办理解除限制手续。解除限制期间,该车辆进出校园将按照临时车辆收费。
机动车被限制进校后,违章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校园卡、驾驶证(车主为教职工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至保卫处现场办理解除机动车限制进校手续。
教职工机动车辆本年内进入限制入校名单的,纳入所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将取消个人各类“文明教工”“先进个人”等推荐评选资格。
2、外来机动车辆:机动车被限制进校后,一个月内不能办理解除限制进校手续。一个月后,车主可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汇总到保卫处,报校长审批后,到保卫处办理解除机动车限制进校手续。
外来机动车辆本年度内两次被纳入限制进校名单后,本年度内将不予办理解除限制手续。
三、相关事项
1、执行接处警、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限速规定限制。
2、系统将于每年度12月31日24时自动清零交通违章信息,下一个自然年重新统计。
3、如对超速行为有异议,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保卫处监控中心查询。
4、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2月15日